本報武漢4月23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首次發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3年)白皮書,同時公佈湖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8起民事案件,兩起刑事案件。
  “新穎、疑難的法律適用問題較多。如侵害‘武當紅’商標權糾紛案,就涉及到如何保護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等疑難法律問題。”湖北高院民三庭副庭長劉建新說,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仙尊釀酒公司第8333106號商標雖從視覺上與天滋武當紅公司、神武天滋公司使用的“武當紅”標識無差別,但仙尊釀酒公司未實際使用商標,後兩家公司使用涉案標識的時間在仙尊釀酒公司商標註冊之前,且經過廣泛持續宣傳已構成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故神武天滋公司、天滋武當紅公司並未侵害仙尊釀酒公司商標權。
  劉建新說,對於如何保護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司法實務中存有一定分歧。本案通過保護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合理平衡註冊商標權利人與未註冊商標在先使用人的利益關係,為涉案商標的善意共存和市場包容性發展預留了空間。
  (原標題:優先保護在先使用未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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